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在此次的25起典型案件中,药品及化妆品领域共3起。
山西荣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公众号含有“安宫牛黄丸具有清除血栓、软化血管的功效”“救急症于即时,挽垂危于顷刻”等内容的处方药广告,表示功效和性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6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广西加速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网店含有“适用于
盆腔炎、
子宫内膜炎、
子宫肌瘤”“驱寒祛湿、清热解毒、通经活络、调理气血、促排卵助孕”“多囊备孕女性调理
宫寒”等内容的化妆品广告。广告用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使所推销化妆品类产品与药品相混淆,且相关数据未标明出处,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2019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深圳益肤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网店含有“
皮炎膏,清疹祛湿,治疗
湿疹、
过敏、体
股癣、
牛皮癣”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可以治疗疾病,易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款、第五十八条款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2月,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