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延安必康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
经查明,延安必康涉嫌违法的事实有:
一、相关报告存在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陕西监管局拟决定:
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李宗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香兴福、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周新基、董文、伍安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对刘欧、邓青、杜琼、黄辉、杜杰、柴艺娜、郑少刚、邵海泉、朱建军、雷平森、何宇东、刘玉明、郭军、夏建华、陈兵、李京昆、苏熳、陈俊铭、王兆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延安必康涉嫌违法的事实摘要
一、相关报告存在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显示,延安必康相关报告存在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据相关规定,延安必康应当在相关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以及占用资金的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等。
延安必康《2015年报告《2016年报告《2017年报告《2018年报告未进行披露,存在遗漏。
二、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通过上述方式:
《2015年报告虚增货币资金7.94亿元
《2016年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0.57亿元
《2018年报告虚增货币资金8.11亿元
三年累计虚增货币36.63亿元
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还指出,延安必康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公司在披露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后,股价于2月5日、6日连续涨停,2月7日高涨幅9.62%
在深交所2月7日问询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股价由涨转跌,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延安必康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
延安必康日前,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经查明,延安必康相关报告存遗漏、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事实。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上,延安必康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将积极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治理相关工作。
多家上市药企,财务造假
海南海药“存贷双高”
原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突然变更为合营公司,再上升为上市公司的大客户和大供应商账上躺着20亿现金,还大举借债。
针对2019年年报中的异常问题,深交所在日前向海南海药发出年报问询函的同时,又于2020年7月23日发出了函。
函的重点集中在三部分,存贷双高、销售费用大幅攀升、子公司变合营公司后同时成为公司大客户和大供应商。
2019年末海南海药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分别为9.44亿元、11.68亿元,分别较2018年末增长5倍、38倍。
在债务余额大幅增长的同时,海南海药营业收入却同比下降1.07%。同时,公司账面留存大量货币资金。
2019年末,海南海药货币资金20.84亿元,其中,15.21亿元处于受限状态,包括定期存款12.08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6亿元。且截至2019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9.19亿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重庆博腾制药:实控人违规占用巨资
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对博腾股份财务造假事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博腾股份实控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违规占用博腾股份累计约5.34亿元。
因为3名实控人数次占用巨额资金,博腾股份2018年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遗漏。
3名实控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分别被重庆证监局警告和罚款9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另外,博腾股份十多名管理人员也受到了警告和罚款。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虚增300亿存款
2018年10月,有媒体发文质疑康美药业“存贷双高”——公司在拥有大笔现金的同时,还借入大笔有息负债。从而查出了康美药业因虚增营收、虚增利息收入以及虚增营业利润等现象,牵涉到财务造假的资金达到了300亿元左右。